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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這兩張,是一部荷蘭電影的劇照。

兩張都是同一個男主角,上面的是得了癌症快死的妻子,下面是額頭刻著等待的情人。

他說每個女人都能擁有他的肉體,但只有他的妻子才能擁有他的心。
他愛他的妻子,但因為血液裡犯著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所以,他不斷的外遇,尤其在妻子得了癌症後。
他說他壓力大得不得了,所以他必須找個能讓他快樂的女人縱慾。

病妻默許,小三傻等,在兩個女人的愛情下,他是唯一的受惠者,但他卻仍哭訴他不快樂。
他說,妻子的每一場治療、直至病終,他都陪在身旁。所以,即使他把感情埋在外遇對象的跨下甚至是把心從她搬到她的心上,他仍能說自己盡責對妻子的承諾-陪妳到最後。

電影廣告的提點是:這樣的愛,還算不算是愛?

他真愛的是他的妻子還是後來的情人,還是全天下他只愛他自己?

所以,情人是妻子的替代品?

若為了責任,那,愛呢?
若愛會生變,那,套上戒指時的誓言呢?
若只為了尋求替代而愛,是愛嗎?

為什麼上帝給了女人乳房,賜它為哺育生命的泉源之高貴價值,卻又要女人承擔它病變的可怕?
為什麼上帝答應為愛情見證,卻又讓人在幾個晝夜後發現對枕邊的人感到陌生?
為什麼上帝讓我不懂為什麼上帝讓我不明所以?

「陪妳到最後」? 騙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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