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桑巴弟之伊媚兒》

從「我」變成「我們」。

  當只有「我」的時候,鹹酥雞的第二支竹籤是浪費的,去夜市吃小吃只能一個人把點的菜吃光光,早上起床想不到可以對誰說早安,晚上睡覺想不到有誰會對妳說聲晚安。到了變成「我們」之後,老闆娘的鹹酥雞竹籤會放到三四隻但是妳一點都不會因此而難過,去夜市可以同時嚐到麵線和肉羹,早上起床你會想對誰打招呼,晚上你會急著想叮嚀誰早點睡。
  「我們」就像是一個絕妙的共同體。比方說與一堆朋友在花園夜市入口處說好半小時後集合,然後就可以直接說,『那我們先走了,待會見』;朋友的婚宴帖子寄到,自然會幫你算上兩個座位,連買電影預售票你也不用再詢問思考就是直接買兩張。這是種不用溝通不用再詢問的默契,像是腦袋連在一起,我知道我要做什麼而你也會與我一起,我可以很有自信的做出這樣屬於兩個人的決定,而身邊的人也很清楚約唱歌會是這兩個人一起,情人節的晚餐時間這兩個人不能約出來喝悶酒。
  第一次意識到「我們」這個代名詞的妙處,是在某天我說我花了代買費請人幫我買Amazon上的CD時,那個人說,『以後妳要買CD告訴我,我請誰誰誰幫我們訂』。其實就只是兩個字而已,我好像突然被什麼東西吸引住,阿,這就是「我們」。頓時間覺得房間裡花都開了牆壁都變成粉紅色的,我像松子一樣開心的唱歌跳舞著,不過那都已經是過去的事了。
  但只要是這麼一點點小小的證明就足以讓我高興很久。妳知道中午會打電話來的人會是誰、妳知道電燈泡該換了妳搆不到妳應該找誰來幫忙、妳知道今天遇到一個很可愛的計程車司機妳最想對誰說,而妳知道在妳心情最不好的時候只有誰的電話妳想接。「我們」變成一個烙印,於是乎妳會希望什麼事情都有誰能參與,妳會知道可以不用再在大街上看著一個個走過去的人卻不曉得該打電話給誰。
  「我們」真好,不是嗎。人是群居動物,我們都希望能從「我」變成「我們」,不管是戀人朋友兄弟姐妹,我們在尋找一個又一個的群組,試著把自己放在裡面,成為契合度高的「我們」。
  當我是「我們」,我知道現階段是可以證明我存在的,往後也會證明我存在過。如果可以,我多希望我們是「我們」。
  http://blog.roodo.com/yavonne/archives/30037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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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說:
曾經以為,「我們」這個群組詞,是擁有特別意義。
「我們要點什麼來吃?」、「我們一起去看好不好?」、「點一份一起吃?」
一直到後來,才明白,那只是隨意說出口的「我們」。
 
我要回妳:
他沒有隨意說,
只是,他轉頭面對別人的時候,也是說『我們』。
在廚房殺蟑螂時,他在舉起拖鞋、面目睜矃時對蟑螂說的話也是:”臭蟲,我們同歸於盡吧!”
所以,妳,在聽到那兩個字而暗自心跳加速時,請按捺下那股波濤汹湧,告訴自己:不需掛意。
 
「我們」一起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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